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谎言城堡 > 第二十二章 凌

?    在出发的前一天,野营物具我全部收拾好了,避免节骨眼被爸妈发现又软语相劝不能成行,所以物具都是悄悄地转移出去的,物品大多是现成的,上次原始森林中遇险,搜救我的叔叔伯伯们找回了我因体力耗尽而丢弃的背囊,简易帐篷和睡袋。回来后,爸妈惊吓怕了,就把那些物品锁在柜子里,我是借口找一件我时的玩具,偷偷地把它们掉包。登山宿营,没有卫星通讯设备,肯定会与外界失去联系,我于是对爸妈说如果没有重要的事,我不不打电话回来报平安了,开学前回来就是了,叫他们不要担心。然后装模作样拿几件换洗的衣物就出门了。

    最近我得出一个结论,有萧稣在的地方,蓝诗祺一定也在。车站里,萧稣把行李搬到车上,蓝诗祺见到我,就跑过来,把我拉到一边。

    “韩若,你们能不去吗?要么多带几个人去,很危险的。”蓝诗祺哀求地说。

    “心疼萧稣了?这又不是第一次,放心吧!”我耸耸肩——我改变不了萧稣的决定,何况我也想去。

    “你一定要看好他,千万别出事!”

    “当然,要出事我也没办法。”我无谓地笑笑说,萧稣招手示意车快开了,“我一定会带一个生龙活虎的萧稣回来的,除非我死了。”

    萧稣的姑姑的家是在一个很大很大的镇上,国道人镇中间切过。萧稣的姑夫有独特的眼里光,就利用交通便利开了一家货运公司。可是总部没有迁入城市,仍在镇上。

    在车厢中晕晕乎乎睡了两个多小时,我被萧稣推醒了,下车就找了一家旅店,把行囊寄存在那儿,萧稣向家里瞒了此行的最主要目的,野外生存的工具自然不能带到他姑姑家,否则萧稣大有可能被软禁,我了可能成为他们眼中这办公桌馊主意的始作俑者而不受欢迎。

    萧稣和我计划是明天早晨正式出发,预计用三到四天的时间征服那座耸入云端、海拔近四千的云雾山凌云峰。我们到镇上时,天气极为清朗,艳阳下,连绵起伏的山脉,青黑色山尖几片薄絮般的云渲染着它的气势。我微微有点胆怯,估计下那沿着山势迤逦而上的山路,带出一个又一个馒头状的山峰,也有四五十里路,挺吓人的,四天的时间不知够不够用。还有食物,多一天,负重多一份,饮水倒不愁,高山必有清泉,那可是难得一品的真正的天然净水。

    两个人、海拔四千、四天、密林、夜枭。够瞧疯狂够刺激的,征服欲在心底涌动,萧稣兴奋雀跃,恨不能马上就飞到那云际的峰顶上鸟瞰大地,把千里江山无限风光揽入胸怀,在距天国一线的地方高歌一曲。

    在旅店里,把物品清查一遍,看有什么遗漏,有了一次野外挑战的经验我们心里很有底,不再像上次那样想痛脑袋也要塞几件理论上很有用的东西进鼓当当的行囊中,结果一点用处也没有,肩膀却被勒出了两条红痕。整理好装备后,我与萧稣拜访他姑姑,他姑姑的家不在镇上繁华的路段,而是安于一隅,临一带小河而建。

    独家独院,碧草茵茵,繁花拥簇。一颗古老的细叶桉上小鸟啾啾,比城市的的安宁逸致多了,鸟鸣声都有着十足空灵的野性,不像笼栅中画眉锐意尽失地羁动在一根横木和无数细小竖直的竹棍中。人真会享受,特别是躲开了城市的纷杂,挑一方好山好水自得其乐的过活着。

    早已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房间足见此间主人对萧稣的亲情浓厚,大院子里流连一番后,我坐在明亮的厅堂里翻着当地的地理志,想从中找一些关于云雾山的资料。萧稣和他的小表妹,还有一条娇贵的意大利小狗狗嘻玩一阵后,居然从他小表妹那里得来一张云雾山的登山结路图。我正愁着是否找一位向导或是寻访几位曾登上过凌云峰的人,免得时间匆忙还要多走冤枉路,迷路又困住了,更加惨。有了线路图,所有的问题迎刃而解。

    线路图的细致让我有点吃惊,用的是彩纸,从山脚开始每一条岔道,每一条溪流都标记得清清楚楚,竟还圈画出可以宿营造饭的地点,一直到海拔二千多,解说的文字才逐渐少了,还好,留了一点神秘。在登山线路的起始处有一条通往峡谷山麓的路,“云雾山避暑山庄”几个字被印得特别大。我于是明白,这张线路图也是时下兴起的亲近自然旅游的产物。真正专门为凌云峰而来的人并不多。

    萧稣偷偷告诉我,他明天就是借口到避暑山庄避避暑气来填补接下来几来几天时间的缺口,先斩后奏,与我同样的方法。

    萧稣姑姑一家人很随和,也很热情,我们在他们家住了一夜,一早醒来,吃过早餐,依着原计划找着借口匆匆而去。

    返回旅店,背起行囊,穿上登山靴,束束腰带,各开听生啤。点碰一下,萧稣说为了我们自由探险家的梦想干杯。我笑笑说,也许有一天我们站在珠穆朗玛峰上遥望月球上的环形山再说这句话。后,仰面灌下,颇有一番壮士不去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豪气。

    走出戽门,我止步,掏出两枚硬币,递一枚与萧稣。我说正面代表此行成功,反之则失败。将硬币平放在拇指的指甲上,扣住食指,头没回,往后一弹,金属空鸣声划过,接着是落地时清脆的叮铛声。萧稣的硬币紧随其后,触地后滚动,最后归于寂静。萧稣与我心照不宣地没回看那上天的旨意。笔着咣啷把门拉上,成功抑或是失败。让我们凯旋时再踏入房间内时,才去审视上天冥冥中的的指示吧!

    我相信只有人定胜天,没有上天安排的命运。

    云雾山山脚是车行道,为节省体力。搭乘了一辆前往避暑山庄的顺路车。云雾山是省级自然保护区,路上随处可见警示牌。在路口,萧稣与我下了车。

    古树森森,雾气未散,要枯叶,灌木中氲氤飘升,清新而又湿润。上山的第一段路就是这样的,黄色长石为阶,踏磨得溜光,苍色青枝绿叶为盖,泄下残碎的开光,可惜,萧稣与我急着赶路,双眼只能盯着脚尖和前方,而且,不需攀登就能欣赏到的风景,太多人的目光巡视赞叹了,于后来者还为此沾沾自喜,总让人心里有种庸庸的感觉。如果张开双臂站在凌云峰上,那才是真正挑战后欣狂的喜悦,而风景,更因为那份喜悦而美丽超脱。

    所民,我与萧稣必须尽可能地早抵达峰顶。尽可能在上面呆久些,不能让这次难得的机会留有遗憾,我那个隐秘的愿望也在去实现。

    翻过几脉山岭,路并不陡峭,村庄,城镇都没在后方的山包下,一直咬牙坚持,行了将近两个小时,我俩在一道清流旁歇息,卸下愈来愈沉重的背囊,捶捶愈来愈乏力的大腿,萧稣看着满面汗水的我乏乏地笑。我对着水中的倒影,也乏乏地笑。

    “根据线路图,这里海拔七百米,到达云雾山真正的山脚,也就是一直向上直至凌云峰原山脚,依照我们的速度,还需要近三个小时,中午我们必须抵达。”我在研究线路图,“那里海拔一千三,晚上我们应该在海拔二千三的那个宿营地过夜,也就是说我们在下午五点之前要赶到那儿。”我举目望望直插云天的那座高峰,“很难哦,因为后面的路几乎全部是上岭,六七十度左右吧,萧稣,这次可真要累死人了。”

    “谁怕谁?我本来没打算活着回去!”萧稣说。

    “我可答应了蓝诗祺要带一个活人回去的。”

    “如果我真死了,你说,祺儿会哭吗?”萧稣停下丢石子进水潭的动作,问。

    “不会,因为我一回去把你的死讯告诉她,你在天国就立刻能见着她了。”

    萧稣一时没会我意,我抽出绑在小腿上的匕首,钻入了路旁的竹丛中。

    “死韩若,竟敢咒我们,你死了,我也不会上天堂的。”萧稣生气地把石子扔向我,没击中。

    不一会儿,我削出了两根竹棍,齐腰长,丢给萧稣一根。

    “上路吧!”我说。接下来是栈道,崎岖不平,走过了最后一个几户人家的小村庄,呼更难走了,我们也不是没有走路这样的路,上次在原始森林中没路的时候还要亲自开呢!虽是栈道,路两旁的树木还很葱郁高大,所以我俩没有受毒晒之苦。海拔一点点被我俩踩在脚下,景物植物起了变化,阔叶的树木渐渐地少了。

    萧稣与我每走一步都互相鼓劲,说一定在坚持到下一个山岭,越过了又把下一个目标定在更下一个山岭。我俩知道,更大的挑战还没到来,虽然冲击顶峰时败了下来才是最大的失败,但若现在就不行了,就连失败的滋味也没品尝到。

    一挂飞泉,线路图上的一千三,名曰雾泉,出现在前方,萧稣仿佛看到了救星一样飞奔过去。

    “哇!终于到了,我们胜利了!”萧稣甩掉身上所有的累赘,伸开四肢躺在软软的草上,一棵叶片狭长的树为他遮住了阳光,只有几个小小的斑点在他身上调皮地嘻玩。

    “比预计的多用了大半个小时。”我看看表苦笑着说。按照这种状况和速度,在天黑之前抵达二千三的宿营地似不大可能了,山势太急了。我也不相信体力有突破极限之说,既然能突破就不能谓之极限了。

    因为为了尽量减轻负重,我俩没有带炊具,食品全是压缩速食高热量之类,另还有一些罐头。

    萧稣与我被绵延的群山包围,极目都是苍绿色,唯有湛蓝的苍穹托着云雾山的雄伟。萧稣喂饱了小肚肚子之后又在风头树阴下休息。我左看右看线路图,越觉得不对劲。举起望远镜观察了一会儿“凌云轿”。终于知道自己错了,那不是云雾峰,在镇上就能看到的直插天际的它,其实是“凌雾峰”,海拔3113。凌云峰还在它的背后,还会更高,整整高出凌雾峰三百七十一米。

    凌云峰又多了一层神秘,我心又气馁一分,有把握让它臣服脚下吗?

    线路图越往上解说就越简单,我想上面可能还会有很多风景奇幽的地方。再次起程前,萧稣与我在雾泉下痛快地淋了个澡。泉水是从地丈多高的石凹间飞泻而下的。萧稣站在水底光滑的鹅卵石上,任凭水帘砸着头顶,激开一朵朵白晶晶的水花。我说赶路要紧不要太迷恋水的温柔。催他几次他都没动。我一生气,按下快门,拍他几张洗浴图。萧稣这跳出来要找我算帐。

    这么高的山还是第一次爬,山风很大,也很冷,衰迷的草被吹得贴地而伏,在这,感觉不到太阳的温度。这是海拔一千七时我对萧稣说的话,此时的他,热情降至了最低点,只在我和身后慢慢地跟着很长一段时间也难见他开口言语,我也微微责怪自己此行有点天真,不多带几个人来,两个人在回声都没有的高山上穿行,太孤单了。

    我千方百计逗萧稣说话,最后连开他和蓝诗祺的玩笑,他都没了兴趣。我于是就唱歌,Beyond的《冲开一切》、《长城》,石器乐队的《寂寂街头》、《殒落的蓝色》,还有Bluestar的《别说离开》。余珏和冰初姐的歌萧稣没有接触到,他见我唱得起劲,有时也干吼几句。

    常听人说高山上的天气莫测诡谲,萧稣与我是亲历了,十六时,刚才还光灿灿的太阳忽一会儿就被山间的湿气隐没成一个玉盘,时现时没。湿气是从山底吹上来的,像雾,比雾散,像毛毛雨,比毛毛雨密,而且是随风而上的,白濛濛的,视线冲不出一个小小的山包的范围。我俩行走在山脊上,脊上很少树,树在脊沟里。湿气变幻着,时远时近,天地间只剩下以我俩为中心的一会段距离明亮。

    “仙境!”萧稣惊叹着。调着焦距光圈,捕捉着美丽。

    “我终于明白干嘛有那么多人喜欢登山,登山是个借口,享受才是真正的目的,感受这大自然的神奇。”我站在处高丘上面朝山下,湿湿的水气在山风中扑扑地掠过我的脸,滑过我的手臂滑入我的颈间,衣服鼓鼓胀胀。头发像地上的草一样向后翻动,我展开双臂,闭上眼,迎着这幽灵般的清风,这一刻,我感受到了什么叫超脱。

    “上面的风景将是方外之物!”萧稣说。望向迷雾深处的前路。

    “那我们还等什么,留恋这里的,错过上面的?”

    萧稣与我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奇迹,十八点钟我俩成功地找到了那个背风的宿营地,很感激迷雾,迷住了我们的视线也迷住了云雾山那不可超越的气势,让我俩敛起了人的渺小的感叹,而风景,一直引导着我俩前行前行。迷雾把她的面目深陷,我们必须去迷雾深处才能探访她的美丽。而迷雾深处总是在前方等着萧稣与我。

    撑开帐篷,打下定风桩,在帐篷四周洒下驱蛇虫的药粉,又到不远处的岭涧取了水。这是线路图上最后一个标明的宿营地,名叫雾隐谷,看来是名副其实,线路图上注明此处是不能生火的。萧稣与我想生火取暖的计划落空,并不是线路图上那么说我信就依了,而是湿气太重,柴木浸润了水分,燃不起来。

    脱掉了因在湿草中穿梭而湿透的靴子,萧稣与我躲进了干燥暖和的帐篷中,俯趴着伸头看外面。嘴中的压缩饼干咬得沙沙响,天色渐暗,风声加急,不知是云幕还是湿气压在上空,忽明忽灭,我俩疑似身处天际了。

    “韩若,我俩是不是够神经的,两个人跑到这地方来。”萧稣说。

    “你怕了?”

    “才不呢,这里还没有原始森林那么恐怖,幻境吧!要是一生在这我也愿意。”

    “你在说痴话吧!有些事和只能停留在偶尔一次的欣赏上,真的握在手中,还会烫手的。”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这里挺美的。可惜太难走了,若是在城市近郊。又有缆车该多好啊。也不用这么辛苦。”

    “好吗?我可不喜欢夹在一群群人中间看风景,还不如去动物园算了。有时候人比垃圾还可恶……”我惊觉要说别人的坏话了,所以打住。

    “假若我姐姐,还有祺儿,还有卞一一跟卞乙乙,她们都在这儿就好了,这么美丽的地方她们错过了,我俩却独享了。”

    我喝口水,翻身钻入睡袋。

    “喂!韩若,我正跟你说话呢!这么早就睡?”萧稣叫道,“天还没黑,不多看一会儿?”

    “又没落日夕阳,好看的在峰顶哩!养足精神,明天你就知道什么是没气力说话了。”我打着哈欠说。今天可乏死人了。

    “明天,不,后天我们就在最高的地方看日出。”萧稣也钻入了睡袋。

    没有原始森林中夜枭的哭嚎,没有虫鸣蛙叫,只有风吹过树的呼呼声传来。一切是那么的静,而后,我睡着了,这并不困难,原始森林中的三天二夜,要说恐怖我早就领教过了。而且,萧稣与我不相信真有魑魅魍魉、山间的妖怪蹦出来吓唬人。我想都没想。

    一阵急雨惊醒了构,忽啦啦一会儿就消停了。高山的气候真的不可思议,**月之交说雨就雨。我看一眼表,已是凌晨四时一刻。轻声唤几声萧稣,他深睡没有回应。我醒后一直睡不着,可能是昨晚睡早了大脑休息足了吧!在睡袋里睁眼躺了近半个小时。掏出玉质的小丘比特在黑暗中用脸和唇感受它的温度。大脑从刚醒时的懵痴状态越发清醒,索性爬了起来,打开手电筒,穿上靴子,加件外套,就出了帐篷。

    雨停歇很久了,可是迷雾仍没有散,微光中依稀可辨远处山丘淡淡的黑影和脚下草丛的大致模样,或许是海拔巍峨的地方,晨光光临的也早。昨天到这儿时因为身心的疲惫不堪而没能四处走走,山丘上多是草原,我于是信步向东方的一个高丘走去,草没到了膝盖,踩上去挺柔软的,只是湿湿的脚掌有点麻木冰冷。高山的温差大,我们早就预备了保暖的衣物,把手缩在袖子里,瞄着直线往前走。

    我想到了云淡风轻,她曾和晨雨谈到了人生的局促。云淡风轻说人像一只海龟,背上驮着沉沉的壳,壳内的空间是狭小的,但海龟不能没了它。但海龟更不能因为是负重而抛掉——那同时也是海龟生命的完结,海龟的幸福就是因为有这么一副沉沉的壳,危险时可以躲进去,想戏水时可以背着它嘻玩遍整个海洋。

    我当时很信服她的这番话,晨雨说这有点像道家的入世,避世而不离世,人生的挫折、沮丧、烦恼,甚至愤世嫉俗,也如那个沉沉的龟壳,其实是在完整着人生,如果没有残缺,人生却是残缺。

    晨雨那时说得很坚定,云淡风轻不会知道那是晨雨在为我开脱。

    我站在高丘上静默一会儿,一切心事慢慢地沉淀,东方的天空的雾障被天风吹动,露出一个亮亮的曙白的缺口,瞬息间又掩上了。

    雾隐谷,是雾的故乡么?

    谷底深处传来萧稣微弱的声音,焦急地喊着我的名字。

    “韩若——,你在哪儿?”

    若在平日,萧稣一定会说韩若你死哪儿了,在这人迹渺渺的地方,萧稣也讳忌“死”这个字。

    我把小拇指放进嘴中,吹出一个音调极高的口哨,像风声一样迅速远去,掠过草原的树顶。

    往回走,半途中遇上了匆匆而至的萧稣。

    “这么早就出来,想急死我呀!”萧稣说,他双手插兜在前面等我。

    “我睡不着,你怎么也起来了?”

    “一醒来。摸摸你不在,还能睡得着吗?好冷啊!”

    “还回去睡吗?”

    “不用了,睡饱了,昨晚一倒下就睡熟了。”

    “脚呢?还酸吗?”

    “有一点点,不太严重,今天能坚持。”萧稣说,跳跳身子驱驱寒冷。

    “我们现在回去,填饱肚子,收拾好东西,再过半小时,我们出发。”我望望头顶的天空说。

    “啊?天还没亮,这么早,有必要吗?”

    “我想了一下,我们不可能在凌云峰上呆两夜,最多一夜,上面的环境我们可能受不了,还有,如果不那样的话,我们就必须一天这内在回到镇上,从凌云峰一直往下,强度太大了。”我边走边说,“也就是说我们尽早赶到凌云峰,我计算了一下,今天中午我们可以到凌雾峰,下午二点左右应该能到凌云峰,明天下午二点开始下山回到这里,在上面刚好呆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景观变化我们也算欣赏遍了。后天早上我们就可以从这里马不停蹄一直返回镇上了。”

    我说服了萧稣,很听我话的他没有再拖遢,半个小时后,两个身影在迷雾间蜿蜒的小山路上前行,冲击更高的山巅。

    当火红的太阳蹒跚着到了东面方向时。萧稣与我走出了迷雾的包围,它在我俩的脚下逐渐隐退萎缩,退守进了山林,飘出条条雾带,缠绵着绿叶鸟鸣流连不去,可是,最后他还是屈服在太阳的威严之下,讪讪地把仅有的白色也付与了清风。

    凌雾峰,海拔3113,多草,少石,凌雾峰下岭二三时再往上才是凌云峰。然,在凌雾峰上就足以俯视群山了,萧稣与我被这壮阔所激昂,一扫疲惫,稍事休整,就向凌云峰进发。

    耐力和体力都损耗到了极限,越近山顶,我俩就越觉得气息都难以相继,抬头望望咫尺之远的高峰,爬也要爬上去,于是我们手脚并用,背着大行囊就像海龟驮着沉沉的壳,一点点去接近。

    凌云峰,我们来了!

    瘫倒在一块表面风化严重的大石下,萧稣和我脸下迎风展开了胜利的笑容,同头顶的骄阳一样灿烂,绚丽。

    “我们赢了!”我无声地笑着说。仰头天空浮动的白云,像吮着甘露似的呼吸着最纯最净的空气。

    “第一时间应该是庆祝吧!奖赏下自己。”萧稣亦望着天空笑着说。

    “差点忘了,呵!”

    我解开背囊,翻出两听生啤,那是仅带的准备在登顶时开启。“温热的,美中不足。”

    “下面有泉水,我拿它们下去冰冰吧!可没有下次这样的机会。”萧稣自告奋勇,站了起来,脚一软。欠一点就扑倒了。

    “算了吧,还是我去。”

    我沿着来时的路小心地下了一里多,找到了那一潭清泉,丢生啤进去,趁机洗了脸湿了发,清醒下神智。复又返回,再回峰顶,身了乏得实在不能动了。早晨五点就上路,中途只补了些水干吃了一袋速食。肚子早就有意见了。回到山顶。萧稣把背囊中最好的食物摆了出来,铺开在地。

    这是我俩在全市的最高的地方野餐,格外的开心,辽阔起伏的山峦都低低地矮了一线,使我觉得世界都踩在了脚下,视野如同脱缰的野马无拘无束在开阔的天宇下奔驰,我终于体验到什么是容纳百川的气度和极目远眺时无涯无际的壮观。

    “在离天最近的此地,为我们自由探险家的梦想,为我们凌云壮志干杯!”萧稣站起来,举杯朝天,似在敬奉宇宙的浩大,衣角在劲风中猎猎作响。

    我亦举起生啤,碰碰他手中的。

    “也为天下所有无缘一亲凌云峰芳泽的人。”我说,“他们不再有遗憾,因为这里的风光我俩替他们领略了。”

    我第一次强烈感受到自己的灵与欲,也同自己来到了这里,到了海拔最高处,俯仰着万物,超逸了许多尘俗的肉身的灵魂。苍劲的凌云峰给了我睥睨天下的胆气。

    渺小的人到了绝顶,也都如此狂妄的,我是否也算其中的无知的一个?或者说是因征服一个倔立的山巅而狂妄?

    凌云峰不那么突兀,山势较为舒缓,云雾山一体之上,能跟它同时有“峰”的概念的就是凌雾峰了。凌云峰山顶上零星一些或大或小的岩石祼露在荒草中,龟裂坍塌,也有一些矮小的、大概可以作盆景的小树杂立其间。

    体力稍稍恢复一点,已是半个傍晚了,在山顶是不可能宿营的,风疾而且风向很不一致,亦没有背风平坦处,萧稣嚷着要看夕阳落山。我俩只好下山到那潭小清泉处,尽可能快地扎下营,虽然太阳离下山还有一段距离,金色浓洌的光辉照在身上仍有一股寒意,山高了气温也就低。

    万事妥当后,加上衣物,带上相机,复又爬上了凌云峰,落日残照、暮云彤艳,萧稣与我紧挨着倚靠着一块大岩石坐着,嘴中叨着一根草茎,轻咬转动,平视着西方的天空,层叠的山峦一直延伸至红日的脚下。

    “夕阳衔山,彤云缤纷,还有呢?”萧稣说。他的肤色上蒙上了一层神圣淡金色的光晕。

    “物我不分,至臻至美,神游八万里。”我说。我手心托着从萧叶茗身上无意得来的小丘比特,它温存了我的体温,蓝芒的身上闪着夕阳的残影。萧叶茗把丢了它的事告诉了萧稣。萧稣也没说是落在了我手上。我想,明天日出时也是它命运被时间凝固的时刻,因为它将永远停留在这与朝露晚星为伴。

    “你在想我姐?”

    我点点头,瞳仁中的夕阳温柔似水。

    “我挺不明白的,你和我姐我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在网上你们明明很投缘的,干嘛一下来你就不像是你了,我知道你打心里是喜欢的姐姐的,最真的那种,但你又当逃兵,也许你与我姐姐真的不合适,毕竟你比我姐小了那么多。”萧稣咬着草茎说。他意识到我与他姐姐之间确实存在一种差距。

    我起身,迈前几步,余辉倾泄在大地上,也倾泄在我的身上,我默然贮立,挡住了风的前行。

    “萧稣。”我说,面对着凄凉悲壮的夕阳泣血,“说真的,我对你姐姐并不是仅仅肉欲的渴望或者说是简简单单的喜欢,也不是单纯意义上我喜欢成熟气质的女性。我三岁到十三岁是在此姥姥家长大的,初中是寄宿学校,我承认,我可能有一点点恋母情结,可我陷入对你姐姐的爱恋不是因为我有这种倾向,我不能完全否认,也许是带上了一些,但不多。”

    我沉默了片刻。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我就比较钟爱完美的事物和恬淡的生活,形容你姐姐,也许也只能用这两个词,完美、恬淡。是你姐让我相信世上还有一个人同时拥有这两样东西,也就是说,假如我拥有了我姐我也拥有了它们。可是,很悲哀,你姐姐不是为我存在的,至少,我,韩若,在你姐姐眼里只是跟你一样的高中生。”

    “可是,还有一个晨雨呢?”萧稣也寥落地说。

    “别傻了,十个晨雨也不能盖过你姐姐的天空,晨雨是个没血没肉的人,只能寄存在冰冷僵硬的光电世界,他所能拥有的只是你姐姐心中的一点点。这就像我们头顶的天空,太阳再美丽再绚烂,也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圆,再即使它能照彻整个天空,带给大地光明。但地球的另一边仍然是漆漆的黑夜,永远有一半是它的光芒不能所及的。”

    我置身于怆凉的夕辉下,神情与之同样悲怆。

    “我姐姐曾说,好像是引用你的话,她说,除了情人之间的爱,什么爱都可以分享。我姐是个很专一的人,她不会去追求曾经拥有。可是,我觉得你们不应该,你可以让我姐姐每天晚上等你到10点,而且,每天要到下半夜才去睡觉。很少有跟我姐姐心心相印的人,自小的时候就这样,姐在家里,除了弹钢琴,就是看书发呆,顾影自怜吧!退一万步说,你也可以成为我姐排遣苦闷的人,我也不愿看到姐姐总是那么落落寂寂的模样。”

    “也许吧!”我说,“也许有一天当我变成了圣人时,我会的。”

    远方镀了一层金边的山峰间,太阳只余下半阙红脑袋,我突然有了狂喊的冲动。

    我对着西方的天空用尽气力大声喊道:“万物的火种——去沉沦吧——跌入那罪恶的深渊,洗净你的身子——明天——再去重复你的使命,我等着——东方的天空挂上你来临的启示,喂——笨太阳,你听到了吗——”

    萧稣也来到我的身边,披着一身霞光,他也喊了起来,直到嗓子哑了生疼,直到最后一缕霞光从我们的身上被笨笨的太阳收回,直到山风彻骨的冷。我俩才不无留恋地摸索下山,晚上在凌云峰看星星是不可能了,只能退而求次在帐篷内伸了出脑袋瓜子观望那片倏忽不定了。不过,明天早晨还要看日出,疲乏至极的身子需要充足的休息,恐怕直瞪瞪盯着星星的时间也不会太久。

    半夜我俩给冻醒了,说了几句悄悄话就爬起,坐在帐篷外,没有雾隐谷的那种湿气蔽天。星空很低,很寥阔。我俩仰望着那一暮碎玉,辨认着星座。萧稣说城市里的星星远没有这的这么多这么亮,好像只要爬到山顶上就可以把它们摘下来,如果真是那样,他就把星星串起来,做成星星项链。

    然后戴在我姐姐颈上,肯定配得上。萧稣笑着说。

    萧稣问我是我会怎么样。我说我只要一颗星星,仙女座最亮的那一颗,把它镶在一个用银河的水做成的戒指上,偎在月光雕成的百合花蕊间,用彗星刻成一个漂亮的盒子,铺上朝霞织成的锦缎,放戒指于其间,让风的双翼驮着它带给你姐姐。

    萧稣问我那个戒指的名字。

    星月水之翼吧!我想想后说。

    萧稣说韩若你好浪漫。

    我呆呆地望着仙女座那颗最亮的星星说得不到浪漫的人才会去幻想浪漫。

    然后我钻进了帐篷,呼呼地睡去。

    在凌云峰的二十四个小时,有三分之一在睡梦中悄然消逝,一如风的尾巴消溶在茫茫的夜色中。

    “第一缕阳光将最先被我们亲吻到!”萧稣看着东方的曙白兴奋地说。他搂紧身子抵御山顶的奇冷。

    小丘比特玉雕的断绳已被我换下了,现在用一根极细极柔软的银链穿着。晨雨说给云淡风轻的那个占星师的故事中也有一块玉,也是在最高的山峰上寂寞摇曳。而我,将要扮演的是另一个失意的占星师,在黎明第一道阳光敲醒沉睡的山巅时,敬畏地把手中的冷玉系在某条树枝上,风化雨蚀,只要树还没有死亡,它就不会跌落地面,在荒草泥土中掩埋。

    我借着东方反射的微弱光亮寻找着,在岩石隙间,有一棵朝南生长的小树。

    我淡淡一笑,双唇最后一次沾沾冰凉的小丘比特,小家伙,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好好呆着,想我时,就让风带消息给我好了,以后就拜托你天天夜里把我对你以前主人的思念告诉天宇中的星星,好吗?只有它们能懂我的孤单。

    我轻轻地把它系在了树桠间,风无声地静了,粉色的霞光忽然染上了凌云峰,树桠间轻轻晃动着的小丘比特眨着晶莹柔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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